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考试取得)
| 服务单位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服务对象 | 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遗失人员 | 咨询电话 | 028-38168532 |
| 办理形式 | 现场办理 | ||
| 办理时间、地点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市劳动保障大厦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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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依据省人社厅下发证书时间为准 | ||
| 申请条件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遗失人员 | ||
| 申请材料 |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 2.本人申请1份; 3.《资格证书登记表》(或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承办人注明“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姓名和日期、加盖单位印章); 4.本人近期电子照片1张(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色)。 特别提醒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已制发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发纸质证书。请各申请人员在提交补办资料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certQuery.html)查询自己申请补办的证书是否已经电子化,能查询到电子证书的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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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同级职改部门审查—市职改部门汇总上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复核上报人社部—省人社厅领取证书—市职改部门领取证书—个人领取证书 | ||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
| 设定依据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证书办理事权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47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