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书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初定、确认、评审取得)
服务单位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初定、确认、评审取得)遗失人员 | 咨询电话 | 028-38168532 |
办理形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地点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市劳动保障大厦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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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中初级职称证书办理在受理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高级职称证书由市职改部门受理材料后报省人社厅办理。 | ||
申请条件 | 职称证书(初定、确认、评审取得)遗失人员 | ||
申请材料 |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1份(盖鲜章); 表格在(眉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meishan.scjxjypx.com/index.php?m=down&c=down&a=down&catid=15)。 2.本人申请1份;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须为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报纸,刊登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编号、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 4.2寸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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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职改部门审查—职改部门打印证书—个人领取证书 |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
设定依据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证书办理事权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