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人社职〔2023〕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初定吴小娟等4名同志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区教体局、区司法局: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印发我省<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川职改〔1991〕8号)等文件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初定吴小娟等以下4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二级教师(1人)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吴小娟
二、四级律师(3人)
四川孟鸣律师事务所:王子卓、杜雪平、方波
特此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日
眉/uploadfile/2023/0620/202306200444036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