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
经眉山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眉山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答辩和评审,现将2023年度卫生副高级职称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从公示发布次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向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匿名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38195531
地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07室(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105号)
邮箱:1225611366@qq.com
邮编:620020
附件:2023年度眉山市卫生副高级职称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过人员
公示名单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