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办事指南
服务单位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主管 部门 |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咨询电话 | 028-38168532 |
办理形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地点 |
办理时间:按照当年文件通知要求办理
办理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市劳动保障大厦2-3室
|
||
办理时限 | 按照当年文件通知时限,提前3个工作日报省人社厅 | ||
申请条件 | 申请设立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当规模,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3.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具有市场前景好、学术技术水平高的研究开发项目; 6.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研发经费和必需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和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
申请材料 | 1.区(县)人社局、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函; 2.《申请设立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 3.相关证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核—报省人社厅 |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
设定依据 | 1.《关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1号) 2.《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5〕49号) |